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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华东师范大学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考研复试方案

发布时间:202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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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华东师范大学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考研复试方案



一、工作原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以及上海市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我校疫情防控的要求,充分考虑考生和涉考教师健康,在确保安全性的基础上,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协调和统筹管理。

 

2.学院成立技术支持小组,接受学校技术保障小组的培训,负责招生培养单位各专业的在线复试全过程,提供网络视频平台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3.学院按专业成立由指导教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各环节的考核。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和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组成。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小组的每位成员要认真负责地对每一位参加复试的考生,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进行独立评分及评价,并提出是否拟录取意见。在复试前召开小组工作会议,充分发挥复试小组的群体学术权力,规范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等。

 

三、复试名单

 

1.复试资格。我院在教育部制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学校下达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根据学校招生简章和目录公布的专业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分数线,达到我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2.复试分数线。我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经学校审定后已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

 

四、复试时间、形式

 

1.复试时间 拟于2021327-28日进行,具体安排以邮件通知为准,请考生留意通知。

 

2.复试形式 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在线(网络远程视频)形式进行,具体操作说明参见研究生院通知。中目平台相关信息,请考生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发布的《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链接为:

 

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yjszsxx_detail.asp?id=202103172011006315392410896),按要求提前做好复试准备,并详阅《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平台安装及操作手册(考生版)》熟悉中目复试平台。具体会议号(11 位数字)、参会密码(8位数字)、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备选平台 我院复试备选平台为腾讯会议软件,请各位考生在复试前安装好软件,熟悉相关操作。

 

五、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

 

复试前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及时完成以下要求:

 

考生需通过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https://yjszs-ss.ecnu.edu.cn),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上传相关材料。上传的材料包括:

 

1. 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港澳台地区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学籍、学历认证报告:①应届毕业生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④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现场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⑥其他情况需提供说明和相应证明材料供学校审核。

 

2. 其他补充材料 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摘要、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请上传在职证明或就业合同。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要求上传。

 

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复试顺序按事先抽取的顺序号码依次进行。

 

1.复试内容:

 

综合能力考核 采取口试的形式,满分为400分,重点考察考生包括专业知识在内的综合素质、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临场发挥以及应变处理问题的能力等。

 

外语能力考核 英语口语与听力等水平考核。满分为100分,重点考察考生对英语知识的掌握能力以及专业英语的熟练程度等。

 

品德修养考核 本项工作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主要从专业操守,职业伦理,个人素养,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重点考,核。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总分满分为400+100=500分。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30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有必要时,我院将对相关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七、调剂复试

 

参考《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的通知》,请等待后续通知。

 

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1.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我院各专业一志愿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0.3)进行排序后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非全日制和全日制考生按照学习形式分别排序。

 

进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复试考生,复试合格拟录取。

 

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学院拟录取名单由我校研招办统一公布。考生需及时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系统查看复试结果。拟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还需签订《华东师范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九、招生体检和复查

 

我院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三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非全日制新生在拟录取时提交体检证明。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其他问题

 

我院对复试工作过程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

 

1.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2.在复试前考生需提供相关材料以备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复试录取或入学后一旦查证考生学籍学历信息与复试时确认的不一致的,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或学籍,请考生核实报考时所填信息与实际是否有出入。

 

3.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

 

4.我院制订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未尽事宜以《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21-54342728

 

电子邮件:ceeyjs@cee.ecnu.edu.cn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

 

华东师范大学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141(200241)

 

 

 

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1319

 

 

 

 

 

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一、工作原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以及上海市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我校疫情防控的要求,充分考虑考生和涉考教师健康,在确保安全性的基础上,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协调和统筹管理。

 

2.学院成立技术支持小组,接受学校技术保障小组的培训,负责招生培养单位各专业的在线复试全过程,提供网络视频平台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3.学院按专业成立由指导教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各环节的考核。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和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组成。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小组的每位成员要认真负责地对每一位参加复试的考生,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进行独立评分及评价,并提出是否拟录取意见。在复试前召开小组工作会议,充分发挥复试小组的群体学术权力,规范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等。

 

三、复试名单

 

1.复试资格。我院在教育部制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学校下达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根据学校招生简章和目录公布的专业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分数线,达到我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2.复试分数线。我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经学校审定后已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

 

四、复试时间、形式

 

1.复试时间 拟于2021327-28日进行,具体安排以邮件通知为准,请考生留意通知。

 

2.复试形式 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在线(网络远程视频)形式进行,具体操作说明参见研究生院通知。中目平台相关信息,请考生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发布的《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链接为:

 

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yjszsxx_detail.asp?id=202103172011006315392410896),按要求提前做好复试准备,并详阅《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平台安装及操作手册(考生版)》熟悉中目复试平台。具体会议号(11 位数字)、参会密码(8位数字)、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备选平台 我院复试备选平台为腾讯会议软件,请各位考生在复试前安装好软件,熟悉相关操作。

 

五、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

 

复试前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及时完成以下要求:

 

考生需通过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https://yjszs-ss.ecnu.edu.cn),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上传相关材料。上传的材料包括:

 

1.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港澳台地区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学籍、学历认证报告:①应届毕业生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④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现场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⑥其他情况需提供说明和相应证明材料供学校审核。

 

2.其他补充材料 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摘要、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请上传在职证明或就业合同。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要求上传。

 

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复试顺序按事先抽取的顺序号码依次进行。

 

1.复试内容:

 

综合能力考核 采取口试的形式,满分为400分,重点考察考生包括专业知识在内的综合素质、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临场发挥以及应变处理问题的能力等。

 

外语能力考核 英语口语与听力等水平考核。满分为100分,重点考察考生对英语知识的掌握能力以及专业英语的熟练程度等。

 

品德修养考核 本项工作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主要从专业操守,职业伦理,个人素养,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重点考,核。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总分满分为400+100=500分。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30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有必要时,我院将对相关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七、调剂复试

 

参考《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的通知》,请等待后续通知。

 

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1.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我院各专业一志愿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0.3)进行排序后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非全日制和全日制考生按照学习形式分别排序。

 

进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复试考生,复试合格拟录取。

 

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学院拟录取名单由我校研招办统一公布。考生需及时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系统查看复试结果。拟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还需签订《华东师范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九、招生体检和复查

 

我院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三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非全日制新生在拟录取时提交体检证明。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其他问题

 

我院对复试工作过程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

 

1.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2.在复试前考生需提供相关材料以备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复试录取或入学后一旦查证考生学籍学历信息与复试时确认的不一致的,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或学籍,请考生核实报考时所填信息与实际是否有出入。

 

3.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

 

4.我院制订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未尽事宜以《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21-54342728

 

电子邮件:ceeyjs@cee.ecnu.edu.cn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

 

华东师范大学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141(200241)

 

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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